10.3969/j.issn.2095-0047.2017.06.004
义命分立、性命对扬与义命合一 ——中西哲学对话中的孔子儒学关于"命"之省思
孔子儒学关于"命"的哲学反思,可以从义命分立、性命对扬与义命合一三个课题来探讨.首先,命是气质之命,命呈现命限的限制性原理,因此有所谓的"义命分立".其次,命限也同时是义理之性的实践的条件与凭借,所以也是表现原理,因此有所谓的"性命对扬".最后,通过"性命对扬"的长久实践,领略到"天命"(性体的命令,天道性命之命),例如《诗经》所说的"维天之命于穆不已",在此一生生仁体的天命中,达到所谓的"义命合一",在"义命合一"之中,可以用圆善的方式解答康德哲学之中的"德福一致"的问题.劳思光阐明"义命分立",但是局限在主体性的哲学,不能接纳孔子儒学的"天命"具有性体的命令、天道性命之命之义.牟宗三在其著作中则散列论述了"义命分立"、"性命对扬"、"义命合一"的问题,但是对于这三个课题构成逐步发展的环节及其整体性,他并没有加以足够的厘清与通盘的整理.在孔子儒学与康德、海德格尔哲学的跨文化对话的脉络之中,来展开"义命分立"、"性命对扬"、"义命合一"的三个环节,也可以从中领略中国哲学对于自由意志、命运与决定论、最高善(圆善)、德福一致、开放式的人文主义等哲学问题的响应.
义命分立、性命对扬、义命合一、孔子、康德、海德格尔、牟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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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中国哲学)
2018-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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