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道德,为何"精神"?
杨国荣、潘小慧、孙春晨三位教授提出的讨论,集中指向一个形上问题:伦理道德,为何"精神"?具体展开为三大关系的哲学追究:马克思、康德、黑格尔三大理论资源、中国与西方两大文明传统的关系;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历史哲学的关系;伦理精神与民族精神的关系.马克思的"社会意识"、康德的"实践理性"、黑格尔的"客观精神",是关于伦理道德"精神"本性的三大理论资源,必须基于中国传统对它们进行创造性整合与超越.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历史哲学的三位一体,是伦理道德的精神体系的形上基础,其中"体"是伦理道德的"精神"本性,"一"是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形态.伦理精神与民族精神的统一,是伦理道德的"精神"本性及其精神哲学体系的现实性与历史性.民族—伦理—精神的概念同一性,伦理与道德的关系,"冲动形态伦理"的法哲学结构是其现实性和历史性展现的三个哲学维度.
伦理道德、精神、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历史哲学、伦理精神—民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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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4(佛教)
江苏省"2011"工程"公民道德与社会风尚协同创新中心"、"道德发展智库"以及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现代伦理学诸理论形态研究"10&ZD072;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2016-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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