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象学意义上如何理解“良知”?--对耿宁之王阳明良知三义说的方法论反思
王阳明良知话语在本质上乃是一套言语行动系统,其旨趣在于唤醒听者/读者之相应的生命体验,故理解这套话语,需要有相应的心灵筹备与练习。耿宁对阳明良知说的研究呈现出现象学与阳明心学的一种互动、互释之风格,对作为这些学说之基础的体验进行严谨的现象学描述于中、于西皆大有裨益:于西,可以将现代人带到这个“精神传统的近旁”,给在西方传统中进行哲学活动的学者带来“巨大收益”;于中,阳明心学的一些观念乃至问题会得到澄清。耿宁从自知、内意识、自证分的概念来了解阳明之良知这一理论成果,尤其能反映出这种基于阳明所呈现的良知实事本身而进行的中西贯通性的研究之意义。不过,良知三义的编年学考察以及三个良知概念关系之处理均有值得进一步商榷之处。
王阳明、耿宁良知、现象学、内意识
B813(逻辑学(论理学))
2014-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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