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信念伦理学的“第四条道路”--论皮尔士的信念规范理论
皮尔士认为信念的对象是命题,信念表现了当事人进行特定行动的倾向。人们为了消除怀疑,意图通过探究来确定信念。一个信念是应当持有的,当且仅当它能够免除怀疑。通过与固执方法、权威方法和先天方法的比较,皮尔士认为科学方法是唯一正确的方法,进而持有信念规范主张:一个信念是应当持有的,当且仅当它是通过科学方法得到的。当代信念伦理学的证据主义、实用主义和兼容主义都面临着理论困境,而皮尔士的外在主义走出了“第四条道路”。出于科学方法的实在性、普遍性与可操作性,皮尔士的主张能够解答普遍性问题。
皮尔士、实用主义、信念规范、信念伦理学
B94(佛教)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1CZX045;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编号10YJC720067的资助。
2014-03-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3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