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述”、“作”与《六经》的成立
孔子将业已终结的帝王时代之政教遗产总称“斯文”,“与于斯文”成为他立足自身的时代对天命转移的体会,这就是新的历史状况下以“六经”之“文”承接天命,开辟教统。《六经》的成立使得“斯文之统”得以建筑在道、教、经三者构成的互补结构中。虽然孔子未必直接参与《六经》之经书的写作,不是《六经》的现代意义上的直接作者,但《六经》的思想与义理皆传自孔子,是孔子“即述即作”的结果:一方面,《六经》的经法来自历代帝王的政教实践,孔子对这一历史性的实践进行了理念层面的总结,在这个意义上,孔子是述而不作;但是另一方面,通过孔子的总结,历史实践中隐含着的普遍经法得以从具体的历史实践中剥离、损益、转化与提升,从而上升到普遍性的层面,并得以以经典的方式加以确定下来,成为一个民族的文化方向——这是孔千的“作”.
《六经》的成立、孔子、述与作
B81-092(逻辑学(论理学))
本文列入教育部重大课题项目11JD720002;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11PJC042;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2012-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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