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物权法传统及制度起源
从法律史的起源看,物权法是随着私有财产的出现、国家的形成而产生的,它发端于罗马法中将财产权保护的诉讼形式分为对物之诉和对人之诉。在19世纪,近代大陆法系国家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了物权法的基本特征和框架体系,并在各国的社会条件下形成了不同形态。从俄罗斯法律发展进程中看,18世纪沙俄时期的物权法已区分出占有权、所有权、他物权的概念和制度,还对占有作了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的区分,但如果沿着俄罗斯物权法发展的轨迹往前追溯,可以清楚地看到,其法律传统和制度起源还可以更早。俄罗斯独立后在物权法律制度方面逐渐改变了苏联时期计划经济时代的观念,随着1994年《俄罗斯新民法》的公布,俄罗斯物权法律的体系重新被加以定位和重建,在很大程度上是现代俄罗斯私法复兴的一个表象和佐证,其不仅要清除苏联时期民法公法化的各种弊端,也要回归传统和需求历史基础,所以对俄罗斯物权法传统和早期制度进行梳理和考察是非常有意义和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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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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