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伦理"的道德内涵
"非常伦理"既与"应当做什么"和"应当如何做"的一般伦理问题相联系,也关乎"日常"与"非常"之辨."非常伦理"和"日常伦理"都关涉伦理学的一般特点,包括德性与规范之间的统一.以"非常伦理"为关注之点,其意义不仅无法与一般的价值原则和普遍的道德规范相分离,而且涉及这些普遍原则的具体落实.在伦理学上,原则的普遍性和原则的落实,关乎形式与实质的关系问题.不管是日用常行,还是日常生活之外具有不确定性的生活领域,都需以普遍价值原则为引导.判断一种伦理原则的正当与否,不仅需要视其价值意义,而且应当同时关注其正面的价值意义是否得到具体落实.从行为过程和道德规范的互动来看,广义上的行为制约还关乎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关系.不管是权力还是权利,都既与日用常行相关又超乎日用常行之外.以伦理学为视域,人类不仅需要约束权力,而且应当约束权利.在更广的意义上,"非常伦理"中的"非常"关乎科技领域,"非常伦理"则相应地需要讨论其中的伦理问题.科技活动既与人的日常存在相关,又不限于人的日用常行.通过对人体增强、人工智能的分析,可以更进一步理解"非常伦理"及其意义.
非常伦理、价值原则、原则的实现
B82(伦理学(道德哲学))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山东曾子研究院;江苏省公民道德与社会风尚协同创新中心研究项目
2023-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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