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与实有:马克思权利理论再思考
权利与权力的关系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那里是以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方式呈现的.马克思在批判前人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现实的批判和否定路径,即扬弃国家与市民社会,消除资本主义私有制,人民以共有的方式实际地拥有权利和权力.马克思的这一思想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在克罗茨纳赫时期,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用国家消解家庭和市民社会的专制主义,提出了以市民社会为基础的直接民主理想;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后,马克思则明确主张必须扬弃私有制.不过,扬弃私有制不等于否定私权,恰恰相反,他强调应消除外在于个人的中介因素,让人们在大生产和普遍交往基础上自由联合,直接地、实际地拥有生产力和社会财富,从根本上消除权利与权力的对立.
权利、权力、实有、共有、联合起来的个人
B03(历史唯物主义(唯物史观))
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校级科研委托项目2017KY-01
2023-0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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