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出于二"与先秦儒学的理路
三代礼法秩序以尊王为核心确立了王者的双重代表身份,这种代表身份赋予了天子"通天"的特权.三代礼法秩序通过强化通天权而达到尊王的目的.一切个人与天相通都必须经过礼法秩序的中介,因而也必须与尊王关联起来.上述"治出于一"的秩序图景在春秋战国被"治出于二"的结构性变化所取代.仁的思想之出现为人体小宇宙直接与天相通,而不必经过礼法秩序的中介提供了可能性.圣人形象作为人伦的最高体现,构成了教统领域的最高代表,而且被视为世俗权力无法予夺的"天爵",从而开启了教统独立于治统的意义.与此相应,治统的王者不再是治教合一的主体,而只能是"人爵"意义上的君主,不可与天同尊,也不独占通天的权力.
治出于二、三代、圣和王、教统和治统
B22(先秦哲学(~前220年))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江苏省公民道德与社会风尚协同中心;智库建设项目;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华东师范大学中国古典思想研究跨学科创新团队项目
2021-03-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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