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认知与美德——亚里士多德美德伦理的情感概念及其阐释
作为人类道德心理的基本要素,情感在美德伦理学中占有重要位置.根据亚里士多德,情感被理解为一种伴随着快乐或痛苦的心理感觉.为了激起或体验这种心理感觉,行为者必须具备一定的生理基础、认知程度和欲求范围.在前两者大致相同的条件下,表现为行为者的欲望或善观念并蕴含着相关判断的个体欲求,将成为情感是否产生以及如何产生的关键.然而,这仅仅表明情感在结构上涉及认知,但不能认定情感可以在事实上被还原为认知.情感与认知之间的复杂关系,使得一个具有实践智慧的美德行为者不仅在践行美德时伴随着恰当的情感体验,而且情感本身的恰当运用也构成了激发美德的一个内在方面.
情感、感觉、认知、美德
B502.233
2020-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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