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自然与契约的彼岸——黑格尔"抽象法"中的人格财产权概念

引用
一种理想的财产权理论,应当既可以充分地尊重私人财产权,以便维护个体自由; 又可以考虑到财产在不同个体之间的分配,从而适当地兼顾社会平等.洛克等人所代表的自然(劳动) 财产权立场强调了自由而忽视了平等; 与之相反,费希特等人所代表的契约财产权立场则强调了平等而忽视了自由.针对上述困境,黑格尔试图依据"普遍人格"概念,构想出一种全新的人格财产权理论.它一方面借助普遍人格的"自我决定"能力,证成个体占有对象、确立排他性财产权的合理性; 另一方面依靠普遍人格的"主体间性"特征,阐明将他者纳入考虑、与他者分享财产的重要性,较好地兼顾了自由和平等两个方面,在自然权利与契约权利之外,开出了第三条道路.

黑格尔、财产权、自我决定、主体间性

B516.35(欧洲各国哲学)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仲英青年学者项目;清华大学自主科研项目

2018-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80-8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哲学动态

1002-8862

11-1141/B

2018,(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