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自己”:“道法自然”哲学意义新探
“道法自然”的本义是“道效法它自己的样子”,而其哲学意义可以从成玄英、苏辙的“复性”说出发来进行进一步阐释.“法地”、“法天”是人性复归的方法之一,道的贯通性及人性与物性的同一是人可以效法天地的哲学根据.而道“独立而不改”,因此人“法道”就体现为人不为外在境遇而改变,所以“道法自然”意在截断众流,提示人们“法道”的最高境界与方法在于“做自己”.
道法自然、法地、法天、做自己
B223.1(先秦哲学(~前220年))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北京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
2017-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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