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辩的形式化研究
现代逻辑的形式化进路不依赖任何实质规则,因此针对不同领域中论辩的完全形式化研究遭受了质疑与挑战.洛仑岑、辛迪卡、雷斯切、巴斯、克罗贝、汉布林、伍兹、沃尔顿等学者指出,可以从非形式逻辑意义上的形式出发研究论辩的形式化,并以此建立了各自的形式论辩系统.本文以“形式化”等几个关键术语的解释为起点,将各种形式论辩系统归结为两大类型,即洛仑岑式系统和汉布林式系统.分析、比较这些论辩系统,可使论证过程和理性批判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并为建立法律论证的逻辑模型提供依据.
论辩、形式、形式化、形式论辩系统
B81(逻辑学(论理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5BZX084
2016-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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