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分配正义的“场域”——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一个有限辩护
在当代政治哲学的讨论中,新近的一个争论焦点是分配正义的“场域”问题,即分配正义的评价对象是什么.罗尔斯指出,分配正义的评价对象是社会的基本制度.罗尔斯的这一论断遭到柯亨和墨菲等学者的批评.他们认为,分配正义的评价对象不仅包括社会基本制度,还应包括非强制性的社会结构(如家庭和市场)、个人行为意向和行为选择、社会风尚等.针对这一问题所展开的批评与辩护关系,彰显了以罗尔斯为代表的左翼自由主义同以柯亨为代表的新马克思主义之间的紧张关系.厘清这一问题对于理解当代的分配正义理论至关重要.
正义的“场域”、一元论正义观、二元论正义观
B712.5(北美洲哲学)
2015-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6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