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的“寓言”、“重言”、“卮言”论式研究
逻辑学是研究论证结构与规则之学,论证结构由主张与理由组成,“对理由的确认”及“如何从理由到主张”为论证结构的规则,这是本文关于广义逻辑的观念.由此出发,庄子提出的“寓言”、“重言”、“卮言”三种论证类型亦属此学科的内容,其中“寓言”论式与譬喻论证、“重言”论式与引用论证、“卮言”论式与事实论证有相通之处.此三种论式凸显出先秦逻辑的“正名”与“用名”功能,而不同于亚里士多德三段论所讨论的词项理论.《庄子》中的多篇内容都应用这些论式来论证其思想.
庄子、“寓言”、“重言”、“卮言”论式
B223(先秦哲学(~前220年))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0JJD720009
2015-04-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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