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罗尔斯对“应得”理论的批评
“应得”理论是一种古老的道德哲学学说,其含义是:一种正义的分配是基于某种属性给予每个人他应该得到的份额,其中决定每个人应得份额的属性被称为应得之基础(the basis of deserve).我们可以从亚里士多德的论述中了解“应得”理论的核心内容.在美德伦理的背景下,亚里士多德认为应该根据人们所具有的德行进行合乎比例的分配.亚里士多德的分配正义理论就是一种“应得”理论,主张正义的分配就是符合每个人道德价值比例的分配,违反了此种比例的分配就是不正义的.亚里士多德将每个人的道德价值作为应得的基础,道德价值高的人得到的利益就多,道德价值低的人得到的利益就少,这被称作“道德应得”(moral desert)理论.
罗尔斯
D0;B82-051;B712.59
2015-0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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