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伦理中的应该与能够:认知局限与道德困境
风险社会(risk society)概念的提出,似乎意味着人类社会进入了风险爆炸的全新时代,现代文明正位于危险的火山口.虽然各种风险一直伴随着人类的漫长历史,但是,传统社会的风险主要是自然风险(灾害、疾病与饥荒),人们只能听天由命,诉诸无可奈何的命运感慨.“那时人们主要不是从风险角度,而主要是从命运或上帝赐予的福与祸的角度考虑问题.”[1]与传统社会的风险不同,现代社会的风险主要是人为风险,准确地说,是现代化进程中工具理性空前发达的非预期后果所引发的风险.人们无法对威胁人类的自然风险进行道德谴责与责任追究,但现代社会中人为因素引发的风险及其损害,必然涉及复杂的道德责任问题,所以需要关于风险的伦理.然而,风险伦理的内在根据、基本原则与制度建构,还遮蔽于复杂多变的道德情绪与理论话语之中,需要一个批判性的考察以廓清理论的地基.
应该与能够、道德困境、认知局限、风险伦理
B82;F270;J952
2014-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