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科恩论阿玛蒂亚·森的“能力平等”
在当代西方政治哲学领域,阿玛蒂亚·森是一个具有重大学术影响的人物[1].这不仅因为他在罗尔斯的《正义论》出版之后率先明确提出“什么的平等”(Equality of What)[2]这一对平等主义具有重要意义的问题,而且还因为他在回答这一问题时,提出了一种与罗尔斯的“基本益品平等”和当时流行的“幸福平等”或“幸福机会平等”等主张迥然不同的“能力平等”的主张,继而引发了一场至今仍在继续的关于何为“平等物”(equalisandum)的争论.对于森的“能力平等”的主张,西方很多知名学者都作出了这样或那样的回应.[3]鉴于中国学者对这场争论尚缺少全面深入的了解,本文将集中谈谈著名政治哲学家、牛津大学的G.A.科恩教授在《论平等主义的通货》和《什么的平等?论幸福、益品和能力》[4]两篇论文中,对森的“能力平等”主张的高度赞扬与率直批评.
能力平等
F061.4;D621;B712.6
2014-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