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限度的全球正义——论不伤害的消极责任和制度型人权
当代政治哲学家涛慕思·博格(Thomas Pogge)的全球正义理论着重探讨了当前全球严重贫困现象为何存在以及谁应为之承担责任.[1]他认为,富裕国家及其富裕公民把不公正的全球秩序强加在全球穷人身上并从这种秩序中获益,从而违反了不伤害的消极责任,所以应改革不公正的全球秩序,前者对后者作出补偿.他的这种立场挑战了“富裕国家及其公民应对全球穷人承担的道德责任限于‘援助’的积极责任”这种观点,由此引发的讨论和争论经久不息.
消极责任、全球正义、最低限度、不伤害
D0;B82-052;D630.9
2014-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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