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伦理的规范性来源
自从安斯库姆的《现代道德哲学》发表以来,西方伦理学界,特别是英美伦理学界流行着一个著名的“古今之分”:古代伦理是美德伦理,而现代伦理是规范伦理.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是否美德伦理不讲规范,而规范伦理不讲德性或美德呢?
从伦理学史上看,认为规范伦理不讲德性显然是不对的.康德伦理学是典型的现代规范伦理,但“德性论”恰恰就是他的《道德形而上学》最重要的一部分,因为这本书就区分为“法权论形而上学”和“德性论形而上学”两大部分,前者是其“法哲学”,而“德性论”恰恰就是他的伦理学.虽然“德性论”部分探讨的“德目”没有亚里士多德的丰富,但康德确实探讨了一系列的美德和恶德(恶习),他甚至提出了一个令“美德伦理-规范伦理”绝对二元相分者无法面对的概念:“德性义务”(Tugend Pflicht),如“你要圣洁”、“你要完善”等.康德认为,“圣洁”、“完善”既是美德,又是规范性的义务;“仁爱”是对他人的德性义务,既是美德,也是规范性义务.[1]
邓安庆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公关课题“西方道德哲学通史研究”12&ZD122的子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并得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劳动伦理与当代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13CZX070的部分资助
2014-05-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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