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城邦社会的正义之善
关于人的世俗存在样态和生活方式,亚里士多德曾指出,人天生是政治动物,势必要过“共同体”生活.这个“共同体”就是政治或城邦社会.在这里,人们长短相补,相得益彰,共同维系着种的延续和文明的进步.在古希腊的先哲们看来,在这种“共同体”生活中,必定存在一个恒定的价值目标,从而使人们的共生共处得以稳定、和谐与繁荣.其实,这个恒定的价值目标就是“善”.在这种价值体认语境中,“善”有时是极具本体特征的抽象范畴,有时是极具实践特征的具体判断.但无论抽象还是具体,它都意指一个明确“向好”的价值趋向.这种价值趋向以神性之善诠释德性,以德性之善诠释实践,以实践之善诠释幸福,从而形成一个朴素但不乏全面、简明但不乏深刻的正义践履系统.
B82(伦理学(道德哲学))
2014-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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