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接受与转化:近代日本伦理学史上的人格观念

引用
现代汉语中的"人格"一词是英语personality的汉字译词,依据造词法分类,它属于"源自日语的外来词"[1],即该词由近代日本在翻译西方文献时利用汉字重新组合而成,随后它又传入近代中国并沿用至今.可以认为,现代汉语"人格"(读音为ren ge)从日语"人格"(读音为Jin Kaku)一词借入了其词形和词义,未借入其词音.在现代日语和现代汉语中,"人格"都主要有三个意义:一是指人的性格、气质、能力等特征的综合;二是指个人的道德品质;三是指人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资格.这三种意义分别对应心理学、伦理学(哲学)、法学等不同领域.本文着重讨论日本近代伦理学史上对"人格"观念的接受及其所指内涵的变化情况.

B82(伦理学(道德哲学))

2013-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72-7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哲学动态

1002-8862

11-1141/B

2013,(7)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