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社会:从“社会形态”到“过渡时期”——兼评杨献珍与艾思奇关于过渡时期经济基础的争论
@@ 于光远把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论”,二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他认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论”是关于俄国革命胜利后中国和一切半殖民地国家革命性质、动力、对象、阶段性、前途的学说,而“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则是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的中国将要经历一个独立的民主主义社会——即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学说。就其基本内容来说,前者并没有超出马克思、恩格斯,特别是列宁和斯大林所阐述的原理范围之外,后者却是马克思主义著作中从来没有涉及的,是崭新的东西。
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时期、经济基础、社会形态、艾思奇、杨献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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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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