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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2-8862.2008.10.011

性权利的文明尺度

引用
@@ 有性研究学者宣称:"我最想传达的,就是性权利的观念,只要符合自愿、私密、成人之间这三个条件,性是不可以被制裁、被剥夺的."[1]在此逻辑下,该学者提出"人有自由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一夜情"、"婚外恋",甚至"乱伦"、"聚众淫乱"都是成年人的性权利,都是不应该被干涉、被剥夺的.毋庸置疑,性是不可以被剥夺的,但因此就可以滥用自己的性权利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我们认为,性权利有其特定的伦理内涵,有其确定的文明尺度.

性权利、文明尺度

B82(伦理学(道德哲学))

2008-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5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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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8862

11-1141/B

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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