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862.2005.12.007
德性伦理:人类的自我关怀
@@ 在以德性为核心的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体系中,德性泛指使事物成为完美事物的特性或规定."人的德性就是种使人成为善良,并获得其优秀成果的品质."[1]现代西方德性伦理学进而认为,"德性是人类为了幸福、欣欣向荣、生活美好所需要的特性品质."[2]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德性"一词始见于<中庸>,曰:"故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认为德性是人的道德本性,是人生而具有的向善的本性.程颐提出"德性之知",将德性看做是人的内在自我认识.王夫之则将德性较为明确地界定为:"德性者,非耳目口体之性,乃仁义礼智之根心而具足者也,常存之于心,而静不忘,动不迷,不倚见闻言论而德皆实矣."又说:"好善恶恶,德性也."德性即好善恶恶之性.可见,中外思想家对德性有相近的看法.概而言之,德性就是让一个人高尚并使其实践活动完美的品质,是人之为人的内在规定,是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己相和谐的内在动力.德性伦理就是以个体或共同体品质为核心,以社会关系中的人为本位,以实现人的幸福生活为目的,以和谐为最高范畴的伦理道德体系.它从人的生活实践的内在性、整体性、超越性出发,真正实现了人对自我的伦理关怀.
德性伦理、自我关怀
B82(伦理学(道德哲学))
2006-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4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