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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6-6462.2006.07.032

小股东"解散"了大公司

引用
@@ 我国旧公司法规定,除非股东依章程做出决议或出现其他法定情形,股东原则上不得要求解散公司.因此,即便有的公司股东间矛盾重重,无法继续经营,而大股东又拒绝清算时,小股东也往往束手无策.

小股东、大公司

D922.291.91;F276.6;F830.91

2006-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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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企业文化

1006-6462

11-3656/G0

2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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