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6-6462.2006.06.035

如何成为标准的创造者--经典案例的启示

引用
@@ 目前,关于下一代DVD的技术标准之争愈演愈烈.不仅有索尼阵营的蓝光DVD格式、东芝阵营的HD-DVD格式,还有中国信息产业部的推荐标准(不是强制标准)EVD格式等.不仅如此,还有MP4、CDMA、数字电视等等的标准之争,正处在剑拔弩张的竞争状态.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因为一流企业卖标准,二流企业卖品牌,三流企业卖产品,这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技术标准愈显重要,技术标准的创造者可以获取超额利润.卖产品处在最低层次,进入门槛低,竞争者多,利润薄,拼的是成本、质量和价格.卖品牌处在中间层次,提高了客户认知度,增加了品牌价值,竞争者变少,利润空间增大.卖标准处在最高层次,进入壁垒大大提高,可以获取高额的技术附加值和垄断利润,微软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经典案例、创造者

R249;D922.16;F713.50

2006-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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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6462

11-3656/G0

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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