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6462.2003.06.018
德国企业管理的几个特点
@@ 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有法可依
德国工人参与企业管理有着可靠的法律保障.德国<职工参与管理法>明确规定,大型企业要按对等原则由劳资双方共同组成临事会,然后再增加一位中立人士担任主席.当双方意见不一致时,设立调节委员进行调节,如还不能解决,则由临事会主席裁定.
企业管理、德国企业
F27;F407.471;TH173
2004-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