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7.19.150
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若干探讨
2006年,财政部颁布了《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基于此,针对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建筑物是否纳入准则范围,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其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时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的会计处理等问题,谈了几点看法和建议.
投资性、房地产、其他业务收入、公允价值模式、准则、价值变动、会计处理、后续计量、建筑物、财政部、损益、交易、颁布
F29;F84
2018-0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46-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