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7.19.061
县级供电企业纪检监察职能与内部审计监督融合探讨
在电网企业三集五大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背景下,加快纪检监察职能和内部审计监督的融合已成必然趋势,这既是电网企业改革转型的重要手段,也是强化企业监督力量、深化依法治企的基本要求,是新时期电网企业必须落实的一项工作.但是,从当前电网企业实际发展情况来看,并没有实现纪检监察职能与内部审计监督的真正融合,尚未建立较为完善的协同机制,为改善当前现状,需要探索有效融合途径,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电网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
县级供电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监察职能、内部审计监督、电网企业、五大体系建设、融合途径、企业改革转型、内部审计部门、依法治企、协同机制、协同合作、企业实际、监督力量、持续推进、措施
F27;TP3
2018-0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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