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7.14.070
"营改增"操作指引——老项目工作要点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营改增通知》)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将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并将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营业税退出了历史舞台.因此,本文主要探讨"营改增"操作指引—老项目工作要点,以供参考.
建筑业、"营改增"、税法
F812.42(财政、国家财政)
2017-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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