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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0-8772.2016.35.028

"营改增"下无形资产处置的个税筹划

引用
营业税时代,纳税人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以及股权转让行为,均不缴纳营业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展开"营改增"试点后,纳税人处置无形资产该如何进行个税筹划?笔者将围绕这一问题展开论述.

"营改增"、无形资产、个税筹划

F275.2(企业经济)

2017-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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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8772

23-1025/F

20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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