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6.05.108
商法教学视域下的本科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衔接——兼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人才培养
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法律人才的培养和选任是相辅相成、相互依赖的.本科法学教育是培养法律人才的途径,司法考试是选拔法律人才的方式.如何做好二者的衔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面对法学本科毕业生的就业窘境,本文以商法教学为视点,对如何使学生通过本科法学教育具备一定的学术素养和职业素养,顺利地找到工作、做好工作做了一些有益探索.
商法教学、司法考试、人才培养
G642(高等教育)
2012年甘肃政法学院教改资助立项课题项目《商法学"立体化"教学模式的探索与思考》GZJG2012-B10;甘肃省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法制研究中心资助
2016-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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