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6.02.141
论胎儿的民事权利
随着新生物技术和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及人权意识的增加,胎儿利益的保护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法律上的胎儿不能以医学和生物学标准判断,应以民法的精神界定,冷冻的胚胎不能作为法律保护的胎儿;我国民法规定胎儿没有权利能力既不合法律逻辑,也不利于对胎儿的全面保护;我们必须重视我国胎儿民事权利保护不足这一现状,结合我国特有的国情,指出我国现有立法的不足,在今后制定的民法典中明确胎儿具有特殊的民事权利能力,同时明确胎儿的民事权利范围,并落实具体的保护方法.
胎儿、民事权利能力、法律地位、生命权、受抚养权
D923(中国法律)
2016-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8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