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0-8772.2016.02.141

论胎儿的民事权利

引用
随着新生物技术和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及人权意识的增加,胎儿利益的保护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法律上的胎儿不能以医学和生物学标准判断,应以民法的精神界定,冷冻的胚胎不能作为法律保护的胎儿;我国民法规定胎儿没有权利能力既不合法律逻辑,也不利于对胎儿的全面保护;我们必须重视我国胎儿民事权利保护不足这一现状,结合我国特有的国情,指出我国现有立法的不足,在今后制定的民法典中明确胎儿具有特殊的民事权利能力,同时明确胎儿的民事权利范围,并落实具体的保护方法.

胎儿、民事权利能力、法律地位、生命权、受抚养权

D923(中国法律)

2016-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88-190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外企业家

1000-8772

23-1025/F

2016,(2)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