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6.01.012
关于佳木斯地区创新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思考
创新农业经营主体是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实现农业土地规模化经营的核心问题.在国家和全省不断推进两大平原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进程的重要历史时期,佳木斯地区作为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加大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工作力度,促进农业土地规模化经营,对加快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了解掌握丰富的资料基础上,对如何更好的推动此项工作,做如下几点探索和思考.
佳木斯、地区、新农业、土地规模化经营、经营主体、经济快速发展、探索和思考、综合配套、主体创新、现代农业、土地流转、生产基地、农村、国家、改革试验、商品粮、工作力、大农业、资料、转型
F127(中国经济)
2016-0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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