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0-8772.2015.31.078

检察机关办理食药犯罪案件现状及机制研究--以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管辖为视域

引用
设立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是我国司法改革历史上的一项创举。将食品和药品犯罪案件纳入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管辖范围,是出于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考虑,具有内在合理性。对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食品药品犯罪案件机制的研讨,本质上是新型司法体制下的新办案机制的构建问题。

食品药品犯罪、办案机制、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管辖

D926.3(中国法律)

2015-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71-17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外企业家

1000-8772

23-1025/F

2015,(3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