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5.31.016
论民间借贷风险及预警制度
何谓民间借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据此,除银行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法人之间发生的资金拆借行为都属于司法界认为的民间借贷。本文也采纳该观点。
民间借贷、借贷风险、金融机构、最高人民法院、自然人、机构法人、组织、资金融通、银行金融、行为、适用法律、若干问题、金融业务、监管部门、分支机构、发放贷款、贷款业务、司法界、审理、纠纷
F831.5(金融、银行)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项目“民间借贷的规制模式与规制重点”的研究论文GD13CFX03
2015-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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