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5.28.090
论证券信用评级机构的责任承担制度
本文从超日债危机出发,探究证券评级机构的责任框架. 认为,信用评级机构与受评企业间评级活动类型成立合同关系或者侵权责任关系,评级机构与投资者之间基于信赖义务而承担过错推定之专家侵权责任,评级机构与监管者之间形成行政管理法律关系,违规时承担行政处罚.
超日债、信用评级机构、责任承担
F832(金融、银行)
2015-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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