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5.16.09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法律问题研究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生态经济学界的热点,也是各国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广泛采用的一种政策。我国经过多次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地和林木的权属制度呈现出私有化的特点。如要保持森林生态产品的有效、稳定供给就必须通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合理的对农民进行补偿。但目前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立法体系并不完整,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实际补偿标准过低等现状均不利于补偿活动的开展。所以必须通过完善法律体系、细化权利义务内容达到协调相关利益方的目的,实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有效化、合理化。
集体林权制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法律体系
DF463(经济法、财政法)
2015-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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