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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让与之禁止债权转让约定的效力

引用
鼓励债权转让是世界各国或地区民事立法的共同趋势。但是对于债权人违反禁止让与约定而转让债权的效力,我国法律未做明确规定。分析各国的立法模式,建议仿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立法,对其作适当的修改。规定当事人关于债权不得让与的约定,不得抗善意第三人。但该约定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完全有效。既尊重了当事人的自由意思,又体现了保障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

D923.3(中国法律)

2015-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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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25/F

20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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