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4.36.090
关于强化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的调查与思考
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是加强村级“三资”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加快村级“四有一责”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保持农村和谐稳定,有效化解村级债务,增加村级集体积累的重要手段,对于践行科学发展观、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完善村民自治,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基层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性和必要性。
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
F302.6(农业经济理论)
2015-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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