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4.34.135
关于日本核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问题--以东海村JCO临界事故和福岛核泄露事故为例
本文在介绍日本《原子能损害赔偿法》和《原子能损害赔偿补偿契约法》的基础上,结合日本发生的两次核事故的实际赔偿状况,对日本核事故损害赔偿体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大力发展核电工程,日本在核电损害赔偿方面的经验教训具有一定的镜鉴意义。
日本核事故、原子能损害赔偿法、责任保险、补偿契约
F131.3(各国经济)
2015-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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