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0-8772.2014.31.052

试点地区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前后税收负担分析

引用
2012年,由我国国务院审查批准,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营改增试点方案开始从上海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上开展试点工作,从此我国货物劳务税在法规制度上的改革与完善工作开始施行。到了今年4月,我国开始把铁路运输业与邮政服务业一并加入到试点工作中,从此交通运输业全部实施“营改增”的税收试点办法。因此,做好对交通运输业的“营改增”前后税收负担分析与探讨工作也就显得非常的有意义。本文主要对“营改增”在交通运输业前后税收分担进行浅析,以期能为相关交通企业提供一份参考资料。

营改增、运输业、税收分担

F230(会计)

2015-0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12-11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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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8772

23-1025/F

20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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