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4.27.005
建造合同收入税收与会计制度的差异与协调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其中,所指资产主要包括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建造合同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先有买主(即客户),后有标底(即资产),建造资产的造价在合同签订时就已经确定;资产的建设周期长,一般都要跨越一个会计年度,有的长达数年;所建造资产的体积大,造价高;建造合同一般为不可撤销合同。笔者从理论及实务举例分析了建造合同收入的财税处理差异,并对差异的会计与税收处理作了尝试性的探索,以为实务工作者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调整提供参考。
建造合同、合同收入、税收处理、会计制度、资产、可撤销合同、最终用途、造价、纳税调整、举例分析、建设周期、机械设备、会计年度、会计核算、合同签订、建筑物、工作者、体积、特征、水坝
F233(会计)
2015-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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