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4.24.168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主观方面“明知”内容认定问题
本文针对实践中若干问题中的主观方面,即行为人对其行为是否需要“明知”进行分析,并提出观点。在主观方面,行为人应当具有直接故意,并且对其行为的性质需要是“明知”,但是,对于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的行为,人对于其参加的组织的性质并不需要明确知道,只需要知道自己实施的行为的性质。
黑社会性质组织、性质、行为、“明知”
D924.11(中国法律)
2015-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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