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4.13.007
混合所有制在上海开发区的发展--以紫竹国家高新区的成功经验为参照
自1981年,国务院批准在沿海开放城市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来,在国家层面经济开发区就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物流园区、边境合作区、旅游度假区等多种形式,这些经济开发区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基本全部由政府主导。随着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了混合所有制的概念,十六大进一步强调,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应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进一步指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因此,在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实行混合所有制有着现实的政策基础。
混合所有制、上海、经济开发区、国家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八届三中全会、所有制经济、旅游度假区、开发区发展、党的十五大、出口加工区、中共中央、政府主导、政策基础、物流园区、深化改革、独资经营、十六大
F83;F21
2014-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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