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4.09.05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不作为默示风险
建设工程的进度、质量等管理对居民及社会的稳定发展事关重大,事关各方。政府部门和建设工程当事人理应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参与其中,尽可能减少相应纠纷和隐患。因此,探讨新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不作为默示风险,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各方的合同管理工作很有裨益。
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D923.6(中国法律)
2014-07-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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