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4.07.146
香港上市公司董事就招股书披露所承担的职责
香港上市过程中,根据香港法律,上市公司董事应就招股书披露履行法定职责,承担潜在责任。本文重点关注董事在证券发行中与招股书披露事宜有关的法律风险,在阐释监管规则的基础上,筹划了应事先采取的各种措施,适当履行责任,合理应对潜在责任。
董事责任、招股书披露、风险管理
D912.29(法学各部门)
2014-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70-271
10.3969/j.issn.1000-8772.2014.07.146
董事责任、招股书披露、风险管理
D912.29(法学各部门)
2014-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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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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