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3.31.069
剖析“营改增”及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营业税在我国财政、经济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及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的发展,弊端逐渐凸显。国务院决定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从上海市扩大至8个省(直辖市),且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完成转换。在税制转换过程中可能出现差额征税、期末留抵、取得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等特殊的纳税事项,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两个角度分别给出了会计处理建议。
营改增、会计处理、转换
F275(企业经济)
2013-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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