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8772.2013.31.049
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探讨
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对企业借款范围,允许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和借款费用资本化时间点等做了新的规定。但实务操作中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笔者对新准则中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相关规定及其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了相关改进建议。
借款费用、资本化、会计准则
F230(会计)
2013-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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